犯人统治监狱,监狱怎么管理犯人(山西犯人怎么划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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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6 05:09:38
我国监狱的本质属性
第二章监狱的性质、功能及演变监狱历来是统治阶级依靠国家强制力依法监禁罪犯的场所。它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国家权力意志的体现。自从监狱在人类社会产生以来,不同的阶级对监狱的性质和功能有不同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对监狱性质和功能的认识是我们理解监狱的科学基础。监狱不是永远存在的。它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1.监狱的一般性质和特征性质是指事物所具有的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监狱的性质是指监狱这一特殊的社会现象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根本属性。它是监狱的历史特征和现实特征的统一表现,是决定监狱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一)监狱的一般性质。监狱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国家权力意志的体现。阶级性鲜明的监狱阶级性是监狱的根本属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监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它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也会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2)监狱为统治阶级服务。它总是代表一定的阶级利益,体现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的意志。在不同的阶级社会,出现了不同阶级性质的监狱。比如奴隶社会的监狱代表奴隶主的意志和利益,成为奴隶主维护奴隶制、镇压奴隶反抗的暴力工具;封建社会的监狱代表地主阶级或封建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成为地主或封建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和对农民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资本主义社会的监狱代表资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成为资产阶级维护私有制、镇压工人阶级反抗的工具;由于国家权力掌握在广大劳动人民手中,社会主义社会的监狱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因此,任何监狱都是执掌国家政权的阶级惩罚社会叛逆者和违法者,维护自身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的专政工具之一。2.监狱是国家的暴力机器之一。是统治阶级依法监禁罪犯的地方。它通过剥夺或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用严厉的刑罚惩罚犯罪分子。任何国家的监狱都具有镇压敌对阶级和势力的反抗和破坏,打击犯罪,惩罚罪犯的功能。因此,刑罚是刑罚的固有属性,而监狱是给予罪犯自由刑的场所,必须严惩罪犯才能达到刑罚的目的。监狱的惩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监狱通过限制和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和权利来惩罚罪犯。古今中外的监狱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严格、坚固、武装戒备、社会隔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先进、科学的监控设施和技术手段相继在监狱中使用。监狱剥夺或限制罪犯人身自由,使罪犯失去重新犯罪的能力和条件的现象越来越明显。(2)监狱有完整严格的管理制度。监狱通过各种规章制度规范罪犯的言行,要求罪犯严格遵守。(3)罪犯在监狱中的活动是规范的活动。罪犯从入监之初就必须接受规范化的养成教育,整个教育活动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要求罪犯服从。因此,罪犯的日常活动实际上是从惩罚活动开始的。监狱的惩罚性质是一个I
3.监狱是国家对罪犯执行自由刑,依法管理和矫正罪犯的场所,具有严格的合法性。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通过剥夺或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来发挥作用。监狱的刑罚功能是国家法律赋予的。任何机关和个人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滥用或者超越法律赋予的职权,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我国《监狱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由此确立了中国监狱在国家司法机关中的地位和性质,罪犯从收监到出狱的整个执行过程都由法律严格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的,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判决书副本、执行通知书和罪犯结案登记表送交监狱。监狱应当依法认真核实和检查。4.监狱是一种社会组织,具有特殊的社会特征。监狱是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存在的,其社会属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监狱是一种正式的社会组织。监狱有一套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稳定的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组织一样,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为准则。也就是说,它的行为绝不是个体行为,它的角色也不是任意设定的。其成员过着正式的社会组织生活。(2)监狱是国家的特殊行政组织。监狱不同于一般的国家行政机关,其管理方式和内容具有特殊性。中国的监狱不仅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也是教育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的地方。(3)监狱也是以强制力为后盾的社会组织。服刑人员不同于普通人,他们触犯了国家法律,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利益。没有强制措施,这些人就无法得到监督、工作和教育,也就无法实现成为守法公民的目标。监狱是最强大的社会组织之一。(2)监狱的特性是指事物或人被赋予特性的标志和征兆。监狱的特征是指监狱的视觉标志和内在表现。监狱是国家对罪犯执行自由刑的场所,它的背后是国家的强制力。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因为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的差异,不同国家的监狱在管理制度、教育方式和方法上会有很大的差异,但是监狱的共同特点是不会变的。监狱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结构的封闭监狱执行对罪犯的惩罚。
场所,是剥夺或限制罪犯人身自由的地方,其设施具有特殊性。直观上看古今监狱都是森严壁垒,与世隔绝。如有的监狱就设在大海中的孤岛上或荒漠之中。虽然现代监狱的结构日趋复杂且受行刑社会化的开放思潮的影响,将会出现更多的半开放或开放式的监狱,呈现出部分地削弱或改变封闭程度的迹象,但其影响还没有深刻到对监狱结构的封闭性予以根本否弃。一般而言,在监狱消亡之前,监狱结构的封闭性是一项无法丧失的特征。[]① 2.功能的隔离性 封闭的结构所具有的显而易见的功能就是形成了监狱内外有效的隔离。这种隔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狱与社会的隔离,剥夺了服刑罪犯与社会的接触; 二是监狱内部区域的隔离,剥夺或限制了罪犯的人身自由和活动范围。 二、我国监狱的性质及其特征 (一)我国监狱的性质 我国《监狱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这一条规定用,准确简明的法律语言,从国家法制的高度明确界定了我国监狱的性质。 1.我国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工具之一 我国《监狱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但是这 一属性依然存在。1994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短评中明确指出,我国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在打击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任何国家的统治阶级都十分重视利用监狱这个工具来维护自己的统治,并随其国家政权的建立、发展而建立和发展。我国的监狱是在彻底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基础上,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和劳动创造世界的原理而建立起来的。它代表着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少数剥削阶级分子和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一性质包含着三方面内容: (1)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属性。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这一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监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少数剥削阶级分子和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机关。因此,我国监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监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狱。 (2)阶级斗争虽然已经不是我国的主要矛盾,但是我国监狱仍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整体虽然已经不复存在,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在阶级斗争存在的条件下,在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存在的条件下,不可设想国家的专政职能的消亡,不可设想常备军、公安机关、法庭、监狱等等的消亡。”[①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69页]①所以,在国内敌对分子和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其他坏分子以及国外敌对势力存在的情况下,监狱绝对不能削弱,依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 (3)我国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刑事犯罪分子。邓小平同志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有反革命分子,有各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新剥削分子,并且这种现象在长时期内不可能完全消灭。同他们的斗争不同于过去历史上的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但仍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或者说是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遗留。对于这一切反社会主义的分子仍然必须实行专政。”[ ①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69页 ]①①面对大量的刑事犯罪分子,我们必须借助人民民主专政的手段,对他们进行教育和改造。因此,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监狱将依然存在。 2.我国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的性质,这是我国《监狱法》对监狱性质的法律界定。它包括以下含义: (1)监狱是国家权力的体现。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暴力机器,而国家机器是由军队、警察、法庭和监狱等机关组成的。在阶级社会中,监狱是国家的“物质附属物”,是作为“构成国家实质的东西”,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 监狱是国家权力的体现。在我国不存在地方的、集体的和私人的监狱。全国的监狱都必须是国家所属,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监狱管理机关是受国家委派,而代行监狱管理职权。《监狱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第十一条又规定:“监狱的设置、撤销、迁移,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这两条规定进一步说明了我国的监狱是国家权力的体现。 (2)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首先监狱是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刑事司法 机关。我国的刑事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监狱是国家的刑事司法机关,行使国家的刑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 罚。”这些法律规定都充分说明了我国监狱的职能是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刑事司法机关。 其次,监狱的职能是刑罚执行。刑罚是国家惩罚犯罪的一种最为严厉的强制方法,对罪犯执行刑罚是法律赋予监狱的权力,执行刑罚是监狱的基本职能。长期以来有人把监狱称作“特殊企业” 、“特殊学校”。认识监狱的这一性质必须要与监狱担负的组织罪犯生产劳动,教育改造罪犯工作中的“特殊企业”“特殊学校” 区别开来。不能由此认为监狱就是企业或是学校。监狱办特殊企业、学校是由监狱执行刑罚与改造教育罪犯的需要决定的,监狱的职能只能是刑罚执行。 (二)我国监狱的特征 1.监狱设置具有法定性 《监狱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监狱的设置、撤销、迁移,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根据这一法律规定表明,监狱的设置是由国家法律规定而且是国家授权的机关才能依法设置。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进行监狱的设置、撤销、迁移。 2.行刑对象具有特定性 《监狱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同时还明确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因此,监狱执行刑罚和改造的对象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任何超出规定范围的人都不能成为监狱关押的对象。 3.改造职能具有特殊性 我国监狱对罪犯不是单纯的惩罚,而是注重改造,通过必要的改造手段,把 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也就是在执行刑罚的同时,完成教育罪犯认罪服法,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参加劳动,学会一技之长等项任务。造就罪犯成为守法公民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狱制度最主要的内容,也是监狱最特殊的任务。 4、行为规范具有严肃性 我国监狱对罪犯执行刑罚和教育改造的整个过程都是依法进行的。罪犯收监时要对其进行人身和物品检查;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劳动生产和生活卫生,对罪 犯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对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离监探亲和又犯罪的处理,以及对罪犯的释放,整个过程都是严肃认真,不得有一点失误。同时《监狱法》又明确规定,监狱人民警察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如果犯人要在监狱待上几十年,在高墙之内是怎么生活的?
大家总听一句话:“爱情价更高,生命诚可贵,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针对绝大部分人而言都是渴望自由的,但也是有一些人她们便是会造成一些邪念,在自身的一时冲动或是是由于愚昧造成了自身做出一些不正确,最后也是必须遭受法律制裁的。也就是必须被关入到监狱里开展刑改,这种犯人都是被夺走了随意的。实际上司法机关算作我国的暴力行为组织 ,她们的存有也是为了更好地要维护保养社会发展的友谊平稳,大家常说法网恢恢,从恶如崩,那麼针对这种千古罪人一定会遭受她们该有的处罚的。犯人们每日都是如何度过的?针对监狱这个地方除开是用于拘押犯人的功效以外,将她们给防护起来不会再伤害到社会发展,此外在监狱中也是会对这些人开展一定的文化教育,开展劳动改造,不许她们再次存有这种邪念,更改她们。针对监狱的日常生活也并不是说大家想感受就可以去感受到的,但是针对监狱的日常生活大家最好是也是不必去感受了,终究并并不是哪些好事儿。监狱里的人都是一样的,无论以前她们是哪些的真实身份,在这儿便是一个违法犯罪的囚犯,她们必须开展刑改。很有可能进监狱以前是很富有的人,是有着非常大财富的人,这一切在这儿也没有立足之地了。那麼针对失去自尊和随意,高墙之内的日常生活,也是如何一番景色?这种犯人们每日都是如何度过的?以前也是有报道称,有年近八旬的在押人员,在拘役期内都坚持不懈自学考试,为了更好地圆自身年轻时代的今年高考理想。在一开始入刑的情况下也觉得人生道路早已遥遥无期了,因此一天到晚都是十分低落,可是因为纯属偶然使他逐渐针对今年高考萌发了希望,致力于迎战考试,尽管说最终并没有获得理想化的考试成绩,可是针对那样一个复习的工作经验,那样的一个历经也是使他监狱里的日常生活提升了一线的风彩。真实经历过的人并不是很多,大家大多数是以影片、电视连续剧等影视剧中掌握监狱状况的。真实的监狱生活是严控的,没有那麼错乱,没有那麼激动人心,什么事都不做。假如你主要表现不太好,依然有一个规章制度来惩罚你。假如你主要表现好,你很有可能会获得一些奖赏,乃至减刑。一般来说,嫌疑人会先被拘留在拘留所。判决后,他将被被判较长期性刑期,并将从临时性看守所转到真实的监狱拘役。在看守所里,犯人将接纳一段时间的训练。转到监狱后,将对她们开展全方位学习培训,以塑造犯人的党的组织纪律。学习培训完毕后,将变化为监狱日常劳动改造。全部犯人坐牢都需要开展劳动改造。除开一些独特的人体标准,如病重、残废等,只参与相对性简易的劳动者,别的在押人员还必须开展系统软件的劳动改造。总而言之,监狱里有各式各样的工厂,职工便是这种犯人。劳改便是让这种犯人依照统一的分配在这种工厂“工作中”。有不一样种类的工作中,如手工制作、电子产品生产加工、纺织品等。监狱依据犯罪分子的性别和违法犯罪状况,分派不一样种类的工作中。对违法犯罪比较严重的高风险犯罪分子,还能够分配从业开采、公路养护等重体力活。在监狱里,全部的食材和衣服裤子都是由监狱出示的。工作中和休息日也是有严苛的规定。自然,它也将十分便捷客户出示学习培训机遇,也容许适度的休闲活动。这听起来好像一个普通职工的日常生活,但关键是,这一切都是根据夺走随意。她们每日都是在做些什么事情呢?针对电视连续剧之中的剧情一定是历经了造型艺术生产加工的,真实的监狱日常生活都是必须遭受严苛的监管的,因此针对这些打架斗殴的场景及其一些十分用心动魄的界面是不会有的,监狱里不太可能让她们肆无忌惮的。假如说她们在监狱之中主要表现不太好或是必须历经规章制度的惩罚的,针对主要表现好得话,也是有可能遭受一些奖赏的,有的人主要表现好也就获得了减刑。减刑针对她们而言但是十分大的一个奖赏了。嫌疑人大部分都是会在看守所开展一个拘押,定刑以后再迁移到监狱里拘役。在拘留所的情况下,也便会对这些人开展一段时间的方队训炼,迁移进监狱以后也会先开展充足的方队训炼,以塑造罪犯人的组织观念,训练完了变逐渐日复一日的监狱劳动改造。全部犯人在进到到监狱以后都是必须开展劳改的,除非是是一些因为人体缘故,比如重大疾病、残废这类的,她们只可以参与一些简易的劳动者,除此之外全部的犯人都是必须开展系统软件的劳改,在监狱之中是会出现各式各样的工厂的,在工厂里工作中的人也就是犯人了。工厂绝大多数都是手工制做、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纺织品这些不一样类型的技术工种,监狱依照犯罪分子的性别和违法犯罪状况来分派不一样的技术工种。违法犯罪比较严重的高风险犯罪分子还很有可能会被分派到铁矿石采掘、路面检修等重体力活。因此监狱日常生活并并不是有的人想象中的,把犯人关在小小屋子里,每日仅仅面壁思过,浑浑噩噩。劳动改造反倒让这种犯人的日常生活更丰富,更有纪律。对大家来讲,做一个遵规守纪的人,才算是恰当的挑选!
犯人是怎样分配监狱的
法律分析:监狱的服刑人员一般分为:特严级:余刑大于总刑期的五分之 已服刑期月平均减刑积分小于1分管级:余刑小于总刑期的五分之,已服刑期月平均减刑积分大于等于2分通级(又叫“普管级”):余刑小于总刑期的二分之一已服刑期月平均减刑积分大于等于3分管级:余刑小于总刑期的五分之法筏瘁禾诓鼓搭态但卡二,已服刑期月平均减刑积分大于等于4分特宽级:余刑小于总刑期的五分之一,已服刑期月平均减刑积分大于等于4.5分。以上级别升级两项标准缺一不可。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服刑人员在未改判为有期徒刑以前均按“特严级”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条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既是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也是一种封闭的公营造物。相比于社会其他成员,监狱在押罪犯的权利容易被侵犯。基于监狱监管的特殊性和封闭性,罪犯救济权的行使无疑受到很多限制。从某种角度说,对罪犯权利的保护和救济,有利于实现监狱刑罚执行权的规范性与谦抑性。罪犯实施了国家法律禁止的犯罪行为,国家对其发动了刑事惩罚权,使其公民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剥夺,但他没有因此丧失国籍和公民资格,依然是我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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